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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「北萊茵西伐利亞邦」一名退休教師,退休前六年一共多領了二十三萬七千多歐元,八百五十萬台幣的薪水。法官要他分期還給政府。這名六十五歲的退休教師告訴法官,他的薪水都存進夫妻共有的帳戶。退休前六年,他開始當兼任教師,政府卻繼續發全薪給他,夫妻倆沒注意到。邦政府控告他,檢察官將他以詐欺罪起訴。法官宣判說,發錯薪水錯在政府。退休教師可以每個月還八百歐元,分期攤還。法官說,這是微罪,只要他還錢就可以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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