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0款1. 原公告日期:104/12/292.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:原計畫向高雄市政府購買和發產業園區大發基地A3-2坵塊,面積19,840平方公尺。3.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:經管理階層再研議評估後,決定先在自有土地上擴建,暫緩和發產業園區的投資計畫。4.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:暫緩和發產業園區計畫後,決定於現有的新厝廠及大發二廠擴建,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。5. 其他應敘明事項:經10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後,依規定公告。
CB2989F6707F1DB0
arrow
arrow

    thrt2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